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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

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9 点击量: 来源:美高梅79906am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规定,以及《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号)要求,现就办好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宣传展示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高位推动展示强国建设中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独特价值。

——坚持产教融合。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展示职业教育新模式、新形象。

——展现青春风采。推动全国职业院校学子走向广阔社会舞台彰显青春风采,展示技能人生同样未来可期。

——坚持亲民乐见。下沉活动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参与性,让公众愿意看、喜欢听、乐于参与,改变公众固化印象。

二、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3年5月14日至20日

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三、主要活动

(一)举办2023年职教活动周省级启动仪式。省教育厅将会同许昌市人民政府举办“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暨许昌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举行职业院校学生文艺展演和职教成果展示等活动。各地、各学校应按要求积极参与启动仪式相关活动,并做好本地职教活动周启动工作。

(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省教育厅将制作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海报,下发《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征集、制作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短视频,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网络招生宣传等。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2023年“最美职教”系列活动。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最美职教技术能手”“最美未来工匠”“最美职教品牌”“最美职教印象”系列活动,宣传全省职业学校优秀师生、毕业生、企业技术能手等先进事迹,展示高水平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地方职教品牌等建设成果。省教育厅将邀请中央驻豫媒体及省内主要媒体,走进“最美职教”所在学校,挖掘河南职教故事,结合“最美职教”系列活动进行集中采访。

(四)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系列活动。省教育厅将协同有关部门分级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座谈会、视频展播、“大国工匠”巡回演讲等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领悟“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五)开展“这就是职教”系列活动。省教育厅将动员全省职业院校与省内相关媒体联动,开展“这就是职教”系列活动,走近一线职教工作者和学生,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河南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活动形式包括职业院校书记(校长)访谈录、“打卡”实训室、少年工匠说、专业“出圈”记等,届时将以图文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在相关媒体平台宣传展示。

(六)开展“职校生的十八般武艺”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师生征集富有职教专业特色、技术技能特色的“绝技”,拍摄成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经遴选后,将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网站等平台进行集中展示。省教育厅与省内相关媒体联合,对优秀作品进行推广展示。

(七)开展职业院校师生“我的一天”视频网络日志征集展示活动。各地、各学校要面向职业学校师生开展“我的一天”视频网络日志(VIOG)征集展示活动,以第一人称视角拍摄一日校园生活,内容可以包括特色课程、实习实训、社团活动、课余生活等,突出职业院校师生与其他院校师生不同的专业学习、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职教特色内容,形成3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展示职业学校师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八)开展线上职业教育活动周展示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职教活动周“上线上云”,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利用新技术、新平台,进行线上展示,丰富活动体验。

(九)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4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职教生心中的二十大”活动、“未来工匠”读书行动、“悦读伴我成长”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文明风采”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以上具体活动省教育厅将分别另行通知,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活动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不断营造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良好氛围。

四、宣传重点

(一)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好党的二十大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总结近年来我省和各地职业教育在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中不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典型改革成果和经验。

(三)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成果。按照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大部署,总结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和我省职业教育数字化建设成果,体现数字赋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趋势。

(四)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结构优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访企拓岗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成果,重点突出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典型实践案例。

(五)职业教育改革典型集体和人物。坚持以典型引领为重点,大力宣传职业教育领域涌现出的“最美人物”,以及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先进事迹。向全社会讲述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创新创业等好故事,集中宣传展示职业院校师生风貌,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常规性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通过“四开放”(开放企业、开放校园、开放院所、开放赛场)、“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因地制宜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主题推介、技术技能展示服务、志愿帮扶等活动,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健康护理、生活家政、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体验等服务。各地各学校要聚焦活动周主题,重点围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精心设计地方特色亮点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精心设计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活动周长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国资委、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好本地活动。有关行指委(教指委)、职教集团应结合本行业领域特色和实际,积极有序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精心组织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充分调动地方各类媒体积极性,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宣传和网信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本区域重点和特色活动情况,提供相关宣传线索,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确保活动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坚决禁止借活动周之名行不相关之事,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

(五)报送相关材料。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学校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每天下午4时前,要将本辖区和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省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案例及活动图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字材料要求。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

2.照片要求。分为两类,一是单张图片,格式为JPG文件,图片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以压缩包形式报送(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二是图片新闻,格式为word文件,包含图片和图片来源,并配以文字说明,同时将图片以压缩包形式报送。

3.动漫、视频短片要求。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视频须另附文字说明。

4.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要求。报送各类媒体的报道信息,不得以截图形式直接报送。格式应为word文件,包含题目、正文、照片等,并附上媒体报道链接,图片以压缩包形式报送。

省教育厅将选取优秀作品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展播。活动结束后,各地、各职业学校请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于活动周结束后3日内报至省教育厅指定邮箱。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请各地各学校自行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魏恒,0371-69691878

省教育厅新闻办联系人:张璟,0371-69691039

电子邮箱:hnzhijiaoxuanchuan@126.com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4日